消防排烟风机主要部件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

1.叶片。
风机叶轮的结构应该是高效率、高强度的。叶轮直径大于630毫米(含630毫米)的轴流风机应采用高强度铝合金叶片。
2.电机。
轴流风机应由电机直接驱动,电机应直接暴露在气流中。离心式机柜风扇可由皮带驱动或直接驱动。风扇电机应为风冷、鼠笼式、全封闭和湿热标准产品,应在全压力下启动,绝缘等级为F..排烟风机电机在280℃排烟0.5h过程中应满足整机正常运转,轴承更换周期不小于30000小时。
电机的选择应满足投标设备的启动要求,全电压启动电流不超过全负荷电流的7倍。
3.减振。
投标设备装配过程中,静平衡先于动平衡,其机壳振动速度不大于1.8mm/s,供货商应提供与风机配套的减震器和紧固螺栓。
4.风机外壳。
套管的制造精度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机壳内的电机支架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来承受运行产生的动载荷,其高度应保持电机轴线与机壳中心一致。轴流风机外壳应热镀锌,热镀锌层平均厚度不小于70μm
5.柜式离心风机采用电机外带驱动方式时,传动部分应设置防护罩。
消防排烟风机设置要求如下:
1.应设置在排烟系统最高排烟口的上部,并应位于由耐火极限不小于2.5h的隔墙隔开的机房内,机房的门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0.6h的防火门。
2.为了维护方便,消防排烟风机外壳到墙壁或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60㎝。
3.消防排烟风机与排气管的连接应合理。实践证明,消防排烟风机与排气管连接不正确,往往会导致风机性能显著下降。
4.消防排烟风机和排烟口应设有联锁装置。任何一个排烟口打开,消防排烟风机都会自动启动。即一旦发出警报,确认发生牛只火灾,手动或从消防控制室遥控打开排烟口,消防排烟风机立即投入运行,火灾区域的通风空调系统立即关闭。
5.消防排烟风机应设在混凝土或钢架基础上,但不应设置减振装置。风机吸入管上不应有调节装置。
消防监督部门应当从以下方面加强对建筑防排烟设施设计和施工的监督管理:
1、应加强对防排烟设施设计和施工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地方消防部门普遍非常重视火灾报警和电气及固定(自动)灭火设施设计施工人员的专业指导和培训,而防排烟设施设计施工人员在培训过程中往往被忽视。
2、应进行防排烟设施建设的由消防设施建设单位系统承担。防排烟设施是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规定,防排烟设施的建设应由消防设施建设单位承担,但很多项目的防排烟设施建设是由空调专业施工单位安装的。
3.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消防监督部门的施工和审查人员应注意防排烟设施设计的审查,重点是自然排烟窗的设置、开窗面积、机械防排烟设施的设置位置、风机的选择、送风口和防烟区的设置等。同时,施工中应加强防排烟设施的监督管理,将防排烟设施列为施工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